主题名称: | 审计制度 | ||
信件分类: | 提交时间: | 2016-07-30 | |
信件内容: | 什么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回避制度? |
回复时间: | 2016-09-13 |
回复状态: | 已回复 |
回复内容: | zoey您好,感谢您的来信,就您的问题,请参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第十三条 “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,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,应当回避。”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》 第十二条 “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申请回避,被审计单位也有权申请审计人员回避:(一)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主管人员有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;(二)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经济利益关系的;(三)与被审计单位、审计事项、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主管人员有其他利害关系,可能影响公职执行公务的。审计人员的回避,由审计机关负责人决定;审计机关负责人办理审计事项时的回避,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审计审计机关负责人决定。” |